公司的职员、保安和外人串通后,敞开公司仓库大门,任人开着货车进去搬东西。公司报警后,分赃几千元的家贼被法院判6年有期徒刑。
2005年年底,马刚找到朋友杨强,提出想到杨强公司搞点东西换钱花。杨强和同时在场的另一个朋友南平都表示同意,杨强说:“等我上夜班方便的时候,我通知你们,到时候你们开车来装东西,我开叉车负责搬。”
马刚想了想说:“不行,你们公司有监控录像,晚上还有保安巡查。”
南平在一旁接话:“这事简单,他们公司保安我认识。我来和他们说,让他们到时候把监控录像关掉不就行了,只要东西出手后和他们一起分钱,肯定没有问题。”
2005年12月21日凌晨,正是杨强上夜班。马刚和南平开着大货车来到了公司附近,值班的保安许文和保安组长牛望将公司大门处的监控摄像头关闭,然后打开公司电动大门,将马刚的货车引向仓库。杨强开着叉车,在自己公司仓库里大肆搜刮,然后装上马刚的货车。价值5万多元的货物,被明知是赃物的收旧者以2万元的低价买了下来。
几天后,受害公司才发现仓库被盗,向公安机关报警。所有犯罪嫌疑人被一并抓获。马刚、杨强等人被判处6年至6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收赃者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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